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相关领域的外文资料。 3、身心健康。 二、入学要求 1、招收对象:招收具有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实践经验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以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考试科目: (1)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和复试,考试和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1、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采取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学位论文一般由高等学校相关学科和风景园林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共同指导完成,实行双导师制。 4、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四、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风景园林硕士的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20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所选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学分。 风景园林硕士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 | 栏目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是否必修课 | 是否学位课 | 必修课程 | ZZ09510001 | 政治理论课 | 是 | 是 | ZZ09510002 | 外国语 | 是 | 是 | ZZ09510110 | 信息检索与利用 | 是 | 是 | ZZ09510112 | 科研创新与学术道德规范 | 是 | 是 | 领域必修课 | ZZ09530003 |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 是 | 是 | ZZ09530004 |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是 | 是 | ZZ09530005 | 园林植物应用与技术 | 是 | 是 | ZZ09530006 | 生态学专题 | 是 | 是 | 选修课程 | ZZ09530007 |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管理 | 否 | 否 | ZZ09530008 | 园林植物学 | 否 | 否 | ZZ09530009 | 园林工程与管理 | 否 | 否 | ZZ09530010 | 环境艺术概论 | 否 | 否 | ZZ09530011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否 | 否 |
风景园林硕士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和学位论文答辩。 五、学位论文 1、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3、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考取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者,须从事3年及以上风景园林实践,方可进行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4、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论文应有不少于3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规定和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规定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校学位评定会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分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和完善,符合要求者,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过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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